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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广德市中医院人员招聘公告
时间:2021-03-22 来源: 作者:

经广德市医院委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护理人员30名药学1名、医技3名、生物医学工程1名,由我公司派遣至广德市医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详见附件1,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表中的“30周岁以下”为“1991年329日(含)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步骤

(一)报名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请携带报名资料(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执业证书、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至广德市中医院人事科报名(应聘申请表可在报名现场填写)。报名时间为2021年3月29日至4月2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报名前,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康码”。报考人员报考前请认真阅读《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附件2)。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二)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工作。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参考资格审查人员需持健康码,测体温。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需要持有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提前一天到市医院进行核酸检测。

资格审查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原始材料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和报名表等材料。其中:

(1)通过护士资格考试符合注册条件但未注册的,可提供护士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

2)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三)招聘岗位信息

详见《招聘岗位一览表 》(附件1)。

(四)统一考试和成绩合成

1.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名资格初审合格人数比达到 1:3及以上,采取笔试加面试考核相结合,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2比例进入面试环节,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笔试为专业基础知识,分值100分;面试(包括结构化面试和实践技能操作)分值为100分,由结构化面试的100分的50%和实践技能操作的100分的50%组成。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合成确定,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分数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2.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名资格初审合格人数比低于1:3,直接采取面试考核方式,面试分为结构化面试和实践技能操作两部分,总分100分由两项分值各占50%组成,分数相同时,以实践技能操作分高者优先。

考试时间将在广德市医院官网上另行通知。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不适宜参加考试的考生,不予参加考试。

考生成绩将在广德市医院官网进行公示。

(五)体检考察

公示无异议后,由广德市医院组织入职体检。体检工作结束后,由本院体检中心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体检合格方可录用。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后由医院组织考核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予以考核。

体检及考核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六)进行公示

招聘各环节的结果均在广德市医院官网上公布。其中,确定的拟聘用人员有关信息,公示7天。

三、有关事宜

本《招聘公告》由广德市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63-6990506(广德市医院人事科)

监督举报电话:0563-6990511(广德市医院纪检监察室)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别提醒: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广德市新诚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2021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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